东南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龚新喆 张增慧)记者从厦门海关获悉,动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以下简称“两证合一”)改革在全国整体实施。早在2017年就已实现“两证合一”,厦门海关作为改革试点,全国版“两证合一”实施后,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需要先后到商务部门、有助于激发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协定等促销关税政策,企业可登陆“互联网+海关”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原产地企业备案信息。
“两证合一”是海关总署、海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原产地企业备案。为全国复制推广积累了饱满的经验。
厦门海关提醒,商务部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为进一步替代营商环境、
“两证合一”改革前,原产地企业备案号的编码规则将替代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系统与海关总署原产地签证整治系统采取“总对总”数据对接方式,10月15日起,“两证合一”企业实施属地化整治,实现两个备案“一口受理、一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