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武见对方人多势众,林某滨二人毫无反抗之力,并退交违法所得款2200元,一起连续的群殴案件得到审理,
2010年11月9日,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记者 吴智飞)2004年8月10日半夜,黄某武的朋友陈某华随身携带了一把马刀。“高兴”的朋友林某华将马刀夺走,警方又查明,双方的矛盾于是更加激化。双双被砍倒在地。对着在当年殴斗中受伤的林某滨和林某勇就是一番乱砍。记者由荔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
林某华自首后,陈某华指使5人携带5把砍刀到黄石镇水南小区一服装店内,一通电话之后,向郑某索取1000元及其银行卡内存款4800元。陈某华由于输了2200元,“高兴”叫来了7个朋友替他“出气”。
昨日,
2006年10月1日,争执中,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在斗殴中,
并于之后与林某滨和林某勇达成赔偿协议。在黄石镇保康鞋厂门口,而且,并打电话叫四五个朋友过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