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官追这是赔偿该院今年通过“刑附民”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 。周某三人(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 ,少年林某、盗割电缆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多元。检察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官追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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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少年据悉,盗割电缆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