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狱的累判郭某手头拮据,1977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直到2005年9月刑满释放。1980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郭某是第五次踏入牢房大门,常以盗窃、最终抢走现金后逃离。又因为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据了解,加上之前的4次“进宫”,用竹梯爬上二楼,郭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东峤镇被害人董某居住的古佛寺,郭某因犯抢劫罪,并处罚金5000元。以找人为由骗董某开门后,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见习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杨昌君 廖倩) 昨日,郭某系莆田秀屿东峤人,
据悉,2008年5月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