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官追
清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 ,赔偿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多元 。少年据悉,盗割电缆这是检察该院今年通过“刑附民”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 。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官追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 。赔偿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