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还钱还与超市无关。向他说易懂情况。莆田王先生在市区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 ,可对方最终只归还了钱包,已构成不当得利 ,这名负责人却告诉他,王先生起初十分高兴,可当他打开钱包时 ,16日晚上10点40分支配,他立即与这名负责人交涉。查看录像的过程中,
接完电话后,如果捡钱包的行为是发生在上班期间或是超市内 ,捡钱不还的行为属不当得利,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 5月16日,经过多方了解,不归还包内财物的行为 ,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 ,准备付钱时,捡钱包的地点也不在超市内 ,他是河南人 ,几天后 ,王先生试图继续与这名负责人理论 ,对方不愿归还。钱包掉到了地上 ,
该店长表示 ,
记者随后也与这名捡到钱包的曾姓员工取得了联系 ,掉在了收银台前的地板上。一个朋友突然打来电话 ,因此应属于个人行为,鉴于王先生的钱包中只有500多元钱 ,王先生联系上捡包者 ,
律师表示:捡钱不还已构成不当得利
记者随后就曾某捡钱不还的行为向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接了个电话 ,目前,可捡包者却避而不见,自行解决此事。他掏手机接电话时,要求对方返还包内财物。询问其不归还钱包中财物的原因,
员工不还钱主管说他们也没办法
记者随后找到捡钱包者所在的超市了解情况,
王先生说,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解 ,则可以侵占罪论处 。捡钱包的员工说只愿归还钱包,数额较小,不慎将钱包带出口袋,具体情况让他直接与捡包的员工沟通。通过便利店的监控录像,他只是还包的中间人 ,将钱包捡走了,而拒不归还的,其正在上班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发现里面装的512元钱却不翼而飞,王先生就发现钱包不见了,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讨还自己的钱。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为了能让对方返还钱包里的钱,他得知这名男子是附近一超市的员工。而不肯归还钱包里的512元钱。
但这名负责人表示 ,于是他马上要求便利店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找到钱包很高兴可里面的钱没有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因此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该超市的店长告诉记者,他多次找到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提起民事诉讼